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院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申报阶段:2017年9月21日-24日;研究生可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自主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班级推荐:2017年9月24日-26日;(1)由研究生班级党支部书记任国家奖学金推荐小组组长,召开由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的国家奖学金参评同学推荐会;(2)支部书记因故无法担任推荐小组组长的,由相应的班长担任推荐小组组长;(3)博士推荐名单由博士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博士生会议推荐;(4)推荐名单宜当场公布,并由组长等参加推荐大会的不少于1/2同学在《国家奖学金名单推荐会议记录》上签字认可,进而连同申报材料等交至学院210办公室。
3、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类别 |
班级名称 |
涉及专业 |
班级总人数 |
可推荐名额 |
硕 士 |
2015级1班 |
软件工程 |
11 |
1 |
2015级2班 |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资源与环境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
49 |
3 |
|
2016级1班 |
软件工程 |
28 |
2 |
|
2016级2班 |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资源与环境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
43 |
3 |
|
2016 级3班 |
测绘工程 |
50 |
3 |
|
博士 |
总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
4、请各个班级于2017年9月26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信工楼210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250208568@qq.com,否则视作放弃;
注:申报材料包括(表格下载网址:http://ygb.cug.edu.cn/swgl/jzxj.htm):
汇总材料一份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正反两面打印)
②《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
③《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
④《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原件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
⑤《国家奖学金名单推荐会议记录》,仅需纸质。
上述学生申报材料以班为单位,按②/③,①,④,⑤顺序放置,纸张规格A4。
电子档发送时的邮件主题须为“***班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材料”。
5.学院审核公示:2017年9月26日—9月28日;根据班级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在学院公示,准备评审答辩;
6.学院评审答辩:2017年9月28日—9月30日;需准备PPT,5分钟陈述、5分钟答问,重点考察研究生品德状况、科研实力等;答辩时请携带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备查。
7.初选公示: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8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时间内向评选委员会书面、实名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8.初选上报:2017年10月10日,将初选公示结果(5名硕士,1名博士)提交研究生院。
9.特别说明:
(1)有意向申报“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学生代表”的同学,请于9月26日之前到信工楼210办公室李老师处登记。
(2)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如发现各种情形的“奖学金再分配”,则报学院党政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希望同学们有理有据地相互监督。
(3)根据学校规定不注册的学生一律不得评各种奖学金。
(4)本年度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研究生5人,博士研究生1人。其他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奖条件的同学在未获得学院名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参加学校的公共名额申报。详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506.htm
(5)《中国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http://ygb.cug.edu.cn/glgd.htm)和《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均为今年重新修订的文件,请国奖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
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0日
- 附件【 信工院字2017-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