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学院根据2019年版《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和学校文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是评选的基本依据,请各班在评选前先行阅读文件,领会精神,再按要求认真评选推荐。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 国家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19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10%(不能四舍五入)。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21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20%(不能四舍五入)。
3、 国家助学金:见《学生手册》147页。等级由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和学业表现评定。
4、 按学院统筹和安排,学院2016级本科生原则上不建议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请于2019年9月27日前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要求同上。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名单由贫困生认定库生成,学院统筹分配金额。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3.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评审要求:
1.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
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2.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3.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四、填表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班级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都可,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五、提交材料:
1.9月29日前,请各位已经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的同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至学院(未来城校区科八楼468房间);以上材料有关位置均需同学们签字。
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请改文件名后(例如:国奖-XXX班-张三、国励-XXX班-李四)在9月29日前发至邮箱10164369785@qq.com。
说明:
1.今年是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使用,请同学们予以配合,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
2.系统开放关闭有时间限制,请同学们注意时间节点,不要耽误学院审批进度。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