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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申请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涛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8-29

全体学生:

2021年720日以来,国内南京、张家界和郑州等地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各有关地方和单位积极开展防控工作。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学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经研究决定,针对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启动2021年度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阅读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申报。

申报说明:

1.2020年度已经获得该项资助的学生不再批复;

2.受理救济申请材料时间:202191—912日;

3.上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须于912前:

纸质版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未来城校区地信楼468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汇总信息统计表)整理后发送至学工办邮箱(GIEXGB@163.com)。邮件名称:“学号-姓名-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材料”。

学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新冠肺炎疫情专项救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参评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邮箱:GIEXGB@163.com),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告知申诉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7-67883725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829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汇总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