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本年度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请各班在评选前先行阅读文件,领会精神,再按要求认真评选推荐。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 国家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19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10%(不能四舍五入)。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21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20%(不能四舍五入)。
3、 国家助学金:见《学生手册》147页。等级由辅导员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和学业表现评定。
4、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学院工作实际,学院2019级本科生分配8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25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020级本科生分配6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2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学院统筹和安排,若2019级本科生和2020级本科生参选名额未满,学院将把多余名额分配至2018级本科生。
二、评选程序
1.根据”个人定向申请-班级统一推荐-学院统筹评定“的原则和步骤,学生登录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提交个人申请。班级统一推荐须在综合测评环节一并完成,并向年级事务助理提交纸质推荐表。
2.由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审,9月24日前确定名单并公示。
3. 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
4.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9月28日前获评学生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 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名单由贫困生认定库生成,学院统筹分配金额。
三、评审要求
1. 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同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简介、事迹、师长点评三部分。学校会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老师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
2. 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3. 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四、填表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包括推荐意见及学院意见栏。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班级所有学生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专业、班级排名皆可,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五、提交材料
1. 9月24日前,请各位已经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的同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至学院(未来城校区科八楼468办公室);以上材料有关位置均需同学们签字。
2.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版请改文件名后(例如:国奖-XXX班-张三、国励-XXX班-李四)在9月24日前发至邮箱GIEXGB@163.com。
说明:
1. 今年是在线申请,请同学们予以配合,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
2. 系统开放关闭有时间限制,请同学们注意时间节点,以免影响学院审批进度。
3.提交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