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1年9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我院推荐免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凡是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具备有被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二、凡被推荐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诚实守信,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425);小语种的外语成绩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上;
3、截止当年保研文件通知发布之日,无不及格课程记录(含通选课,“刷分”情形同样适用);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创新类学分)不低于2.80。
三、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学校一经查实学生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在推免工作中严格执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应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遴选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工作人员在推免工作中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评分组成
1.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考核成绩×20%
2.考核成绩=项目加分*100/29
其中学业成绩为本科期间所出成绩课程(不含通选、创新类学分)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成百分制,转换公式:60+(平均学分绩点-1)*10。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学业成绩排名5位(不含5位)。
成绩和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均不晚于当年保研文件通知的截止日期,并一次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加分具体细则
以下九类中每类只能加一次分值,且必须见证见刊(严格执行)。
一、学术竞赛类(所有团队类项目,不论排名均在原加分值上面除以3) |
获奖级别 |
奖项 |
分值 |
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4 |
三等奖 |
3 |
二、科研类 |
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T4及以上) |
第一作者 |
5 |
T5期刊 |
第一作者 |
2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评审优秀 |
主持人 |
2 |
第二名 |
1 |
第三名 |
0.5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5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 |
三、外语类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特等奖 |
3 |
CET4成绩 |
大于等于550 |
2 |
CET6成绩 |
大于等于530 |
2 |
出国英语成绩 |
TOEFL |
大于97 |
2 |
雅思 |
大于6.5 |
2 |
四、计算机、行业水平类 |
|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高级资格 |
3 |
中级资格 |
2 |
初级资格 |
1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非软件工程专业) |
四级证书 |
2 |
三级证书 |
1 |
行业证书(仅认参加正规考试获取的) |
高级资格 |
3 |
中级资格 |
2 |
初级资格 |
1 |
五、体育文化艺术类 |
|
|
体育类竞赛获奖 |
国家 |
2 |
省级 |
1 |
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 |
|
1 |
六、其他类 |
获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团员(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
全国 |
3 |
省级 |
2 |
校级 |
0.5 |
暑期“三下乡” |
省级个人 |
1 |
七、参加入伍服兵役 |
2 |
八、国际组织实习 |
5 |
九、学校认定的志愿时长不少于50小时 |
1 |
注:
1.加分项目中竞赛类应为学校组织参加的竞赛,因竞赛附发证书不加分。
2.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的须有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
六、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
推荐免试生工作一般于每年秋学期学期初进行,推荐人数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指标为基数,结合学院实际分配。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和“推荐免试生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学院的推荐免试生工作,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同时按系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具体负责各系推荐免试生的专家审核工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1.院教学与发展办公室计算出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已出课程的学业成绩,并排序。(第一榜);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申请表、相关成果/奖励的原件与复印件;
3.我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理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学生,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形成书面意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院推免审核小组审核材料,计算出项目加分分数;院教学与发展办公室根据“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得出“综合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公示(第二榜);
5.学院按统一下达推荐名额的120%确定免试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第三榜)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本科生院审核。
七、学院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专长A类”、“支教计划”等系列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并按要求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