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新生)》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享有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资格。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23日前,学生完成网上申请。
2.2021年9月25日前,班级完成民主评议。
3.2021年10月1日前,学院完成审核。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认定的对象以2021级新生为主,同时于暑期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2017级滞后毕业的困难学生,可申请补充认定。
2.学生在系统中自助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2020年9月23日,班级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2020年9月25日,学院将于10月1日前完成认定审核备案工作。
3.学院于9月23日前组织本学院所有班级进行认定工作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附件一),指导班级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 2021级本科生认定工作须由班主任和助理班主任参加,并在认定结果上签字确认,认定工作应线下完成;2018-2019级补充认定工作由所在班级据实认定。民主评议成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做好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保密工作。
5.按全国资助中心要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给予重点资助。各班级评议小组需逐一落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排查与认定相关工作。
6. 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评议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提交到学院学工办备档。
三、工作培训
为将精准认定、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落到实处,学院将分级组织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请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相关办法与通知精神,确保本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1.学院组织各班级集中培训学习。学院组织本学院所有班级进行认定工作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相关要求,指导班级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班级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所有成员培训学习。各班级组织所有认定评议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地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与本通知相关要求与附件说明,熟练掌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评议办法与认定标准,收集归档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四、认定流程
(一)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
2.在线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申请理由中务必写明符合贫困认定哪项标准,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集中提交学院存档。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成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认定工作适用回避原则,申请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当年不得担任工作评议组成员。
2.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对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保密,并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提交学院保存。
3.由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与“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
5.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并将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以及评议表提交到学院学工办(未来城校区:地信楼468办公室,南望山校区:52#118)保存,各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材料。
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所有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同学请配合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
四、信息反馈
若对认定工作有疑议可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或学院奖助工作联系人。
学院奖助工作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67883725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及常见问答.docx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定小组信息保密承诺书.docx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