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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5-29

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毕业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四个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拥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责任和担当意识,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也致力于寻找在不同领域发光发热的你,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37月前达到毕业要求、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树立榜样、鼓励先进,主要体现为就业质量和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方面。(参评者材料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时须有明确就业去向,否则视为无效推荐)

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未落实就业去向或不能正常毕业者。

三、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另外,研究生院从有一年及以上研究生德育助理等研究生骨干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选不超过10名参评。我院推荐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25

四、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出申请。

2.班级推荐。班级全体成员对申请优秀毕业生学生进行评议,形成推荐名单,每班推荐优秀毕业生不超过5名单需在班级内公示并进行排序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做好申请对象资格核查,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资料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结果运用。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学校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申请要求

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申请时间为5月29日-6月1日(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日18:00)

申请对象详实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

请于6月1日18:00前,以2020级硕XX/博士班-优秀毕业生报名命名,

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一、二打包发送至邮箱:943583061@qq.com

六、其他说明

1、对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离校前有违法违纪、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对于提交材料不合规、不属实的毕业生,学校保留撤销其获奖资格的权利。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二: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