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地大本发〔2026〕9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地大本发〔2026〕10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地大本发〔2026〕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国家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85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10%(不能四舍五入)。
2、国家励志奖学金:见《学生手册》188页。
说明:综合测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在前20%(能四舍五入)。
3、国家助学金:见《学生手册》191页。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和学业表现评定。
4、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和学院工作实际,学院2025级本科生分配10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19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024级本科生分配10个国家奖学金名额和20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名额未能使用完的,由学院统筹年级剩余名额至2023级本科生。
二、评选程序
1. 9月3日至10日,各班开展综合测评,并公示测评结果。9月17日至20日,各班级在班内开展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各班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2人(须排序),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3人(须排序),候选人于9月21日前登录新版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个人申请。各班完成推荐工作后,于9月21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2063724132@qq.com,表格命名:11XXX班-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汇总表,纸质版须打印后,由班长、团支书同时手签后交到地信楼468办公室。
2. 9月23日至24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与地信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
3. 9月25日至26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展开评审。
4. 9月26日,学院公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评名单,公示期三天。
5. 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9月29日前,获评学生根据材料要求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人手写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楼468办公室。
6. 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 国家助学金无须学生申请,名单由经济困难认定库生成,学院统筹分配金额。
8. 按学院统筹和安排,若初步分配至2024级和2025级的名额未能有效使用,空余名额将由学院统筹考虑。
9. 9月30日,学院上报学校地信学院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评审要求
1. 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个人简介、事迹两部分。国家奖学金同学需在事迹材料中附个人电子证件照。学校从中选取典型材料结集成册宣传。
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 荣誉等,150字以内。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应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 字左右。
2. 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以便了解学生成长情况。
3. 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4. 学院将推荐1名本年度获国家奖学金同学,作为我校上报教育部典型代表备选人选。
四、填表说明
1.表格为两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学生入学年月大于当前评审的二、三、四年级的时间(如休学、入伍等情况),需要提供说明材料。
3.“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标准必须统一为班级排名,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两项排名总人数相同,同年级同专业同班级的总人数一致。排名总人数不一致时,需附人数不一致说明材料。注意,必修课门数是参评年度所修必修课程门数,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必修课程门数应一致。
4.“主要获奖情况”:至多填写四项,获奖时间是上一学年。获奖项目需与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突出表现证明材料中的提到的相关内容相佐证,项目名称等内容要保持一致。
5.“申请理由”:应为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50 字)、创新能力(50 字)、社会实践(50 字)、综合素质(50 字)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不超过 300 字,填写的条件中涉及的奖项,要与“主要获奖情况”所列一致。理由中有重要奖项,要与获奖情况相互印证;不要出现语句不通,表述错误,重复,错别字等情况;需手签名字。
6.“推荐理由”:应当简明扼要,理由不可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手写签名。
五、提交材料
1.9月29日前,请各位已经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的同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至学院(未来城校区地信楼468 办公室);以上材料有关位置均需本人手写签名。
2. 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与证件照的电子版请改文件名后(例如:国奖-XXX 班-张三、国励-XXX 班-李四)在9月29日前发至邮箱2063724132@qq.com。
说明:
1. 今年是在线申请,请同学们予以配合,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
2. 系统开放关闭有时间限制,请同学们注意时间节点,以免影响学院审批进度。
3. 提交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