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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研究生班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有关具体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3项)和要求

(一)信才奖学金

1.授奖对象:在空间信息科学技术及其在地球科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果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奖励人数及金额: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10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如当年一等奖学金轮空,可适当增加二等奖学金名额。

3.评选条件:见附件1

4.评审委员会: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锐鸣校友奖学金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名候选人,最终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研究生(其中地学院2名),每名奖励10000元。

3.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校研84级奖学金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每年奖励5名在校研究生,每名奖励3000元。

3.评选条件:(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及评选日程安排

1.研究生申报阶段: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日。申报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下载填写《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向所在班级自主申报,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经学院评审未获评信才奖学金的申报人,如果符合锐鸣校友奖学金或校研84级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将一并报送学校参评。

2. 班级推荐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2日。(1由研究生班级对应的党支部书记任专项奖学金推荐小组组长,召开由班级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的专项奖学金推荐会;(2)支部书记因故无法担任推荐小组组长的,由班长担任推荐小组组长;(3)博士推荐名单由博士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博士生会议推荐;(4)班级推荐小组务必审核清楚申报人的参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擅自放宽条件推荐;(5)每项专项奖学金每个班可以上报的候选人不能超过3人,且班级推荐的候选人应当根据推荐结果排序;(6)推荐名单宜当场公布,并由组长等参加推荐大会的不少于1/2同学在《专项奖学金推荐会议记录》上签字认可,进而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至学院468学生工作办公室。

注:请各个班级于2019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教8楼468学生工作办公室向菲菲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141872223 @qq.com,否则视作放弃;

申报材料包括

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2份(表格正反两面打印)、电子版1份,支撑材料(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班级报送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专项奖学金名单推荐会议记录》,仅需纸质。

上述学生申报材料以班为单位,按②,③,①顺序放置,纸张规格A4。请使用拉杆夹或长尾夹,切勿装订。

电子档发送时的邮件主题须为“***班专项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材料”。

4. 学院审核公示:2019年11月2日-11月4日。根据班级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在学院公示,信才奖学金候选人进入学院评审阶段,锐鸣校友奖学金和校研84级奖学金的候选人由学院汇总后交学工处资助中心参加学校的评审(评选结果由学校公布)

5. 信才奖学金评审阶段:2019年11月4日—11月5日。由学院社会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及现实表现进行投票评选。

6. 信才奖学金结果公示:2019年11月5日-11月7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时间内向评选委员会书面、实名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 特别说明:

(1)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如发现各种情形的“奖学金再分配”,则报学院党政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同时希望同学们有理有据地相互监督。

(2)根据学校规定,已超出正常学制范围及未完成注册的学生一律不得评各种奖学金。

(3)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4)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处和学院另行通知或解释。

                              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吴信才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班级报送表.xlsx